山西:評審專家信用評價等級高將增加抽取概率
2025年07月04日 10:21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7月1日,《山西省財政廳關于修訂政府采購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布,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維護政府采購行業秩序,規范市場主體政府采購行為。
《通知》提到,政府采購信用評價采用百分制。市場主體的初始信用評價分為100分,根據各主體存在的扣分情形予以扣除,其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A、B+、B、B-、C+、C、C-、D四等九級。評價得分95-100分的為A+級,評價得分90-94分的為A級:評價得分85-89分的為B+級,評價得分80-84分的為B級,評價得分75-79分的為B-級;評價得分 70-74 分的為C+級評價得分65-69分的為C級,評價得分60-64分的為C-級。評價得分 59 分及以下的為信用較差,評為D級。
《通知》對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信用評價標準進行明確。
《通知》建議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擇優選取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可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合理優化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對評審專家信用評價結果進行運用。評審專家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的,增加抽取概率20%;評審專家信用評價結果為B級的,增加抽取概率10%;評審專家信用評價結果為C級的,由該專家所在地財政部門約談并責令限期整改、在一定期限內暫停專家抽取使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終止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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